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教育部[2019])等相关规定,为鼓励研究人员开展具有原创性、前瞻性的高水平科研工作,推动光能利用与减污降碳领域的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的快速发展,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凝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光能利用与减污降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研究中心”)特设立开放课题。开放课题面向全国高校、研究所及企业研发部分科研人员,聚焦国家“双碳”目标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围绕工程研究中心中长期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方向,设置资助方向(具体见“二、资助方向”)下的自主选题探索项目。
一、资助类别
2026年度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设置重点基金项目和一般基金项目两类。资助重点基金项目不超过3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支持期2年;资助一般基金项目不超过7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支持期1年。
二、资助方向
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将重点资助“温室气体循环捕集/光热循环捕集”、“光化学资源化利用”、“电催化/光伏电催化减污降碳”和“光热催化减污降碳”等四个研究方向。
方向一:温室气体循环捕集/光热循环捕集
1. 二氧化碳循环捕集/光热循环捕集
2.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循环捕集/光热循环捕集
方向二:光化学资源化利用
1. 光化学有机合成
2. 光化学芳香族化合物高值化转化
3. 光化学生物质/生物质平台分子转化
方向三:电催化/光伏电催化减污降碳
1. 电催化/光伏电催化污染物降解
2. 电催化/光伏电催化C1化合物转化
方向四:光热催化减污降碳
1. 光热催化污染物降解
2. 光热催化C1化合物转化
3. 光热催化生物质/生物质平台分子转化
三、申请条件与要求
1. 项目申请者一般要求为具备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且在所申请项目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重点基金项目须有稳定的研究团队及支撑项目研究必备的软、硬件基础实验或研发条件。
2. 项目申请者应在国内有固定的受聘单位且聘期覆盖该基金项目实施期限。
3. 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
4. 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及应用前景,研究内容与申请指南方向一致,同时鼓励发展前沿和交叉学科的研究内容。
5. 开放基金项目鼓励申请人与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固定人员合作申请。
6. 每位申请人限报一项基金项目。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者应认真填写《光能利用与减污降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6年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有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名,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 申请项目的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本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申请书内容填写应简明扼要,突出创新点和特色。
3. 申请人须将电子申请书和相关支撑证明文件(如论文,专著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具体见“五、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光能利用与减污降碳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基金申请+申请人姓名+申请人单位)。本年度申请项目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将封面页、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扫描件与申请书电子版一并发送。
4. 本次接收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26年7月22日24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戢凤琴、欧阳述昕
联系人邮箱:fengqinji@ccnu.edu.cn、oysx@ccnu.edu.cn
邮政编码:430079